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原则
专业 | 计划 | 考试形式 | 计划形式 | 录取原则 |
音乐学 ( 师范) | 90 人 免费教育 | 只需参加省 级招办组织 的统(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 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 者优先)。 |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 编制分省 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 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 高者优先)。 | ||
音乐学 ( 非师范) | 25 人 | 只需参加省 级招办组织 的统(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 90%,按照专业课统 (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 课成绩高者优先)。 |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 全国计划 (不编制分 省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 90%,按照我校专业 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 课成绩高者优先)。 | ||
音乐表演 ( 非师范) | 声乐 10 人 键盘 10 人 中国乐器 演奏 10 人 西洋乐器 演奏 10 人 | 只需参加省 级招办组织 的统(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 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 者优先)。 |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 全国计划 (不编制分 省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 绩分方向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 成绩高者优先)。 |
1.音乐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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