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本部2016年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要求
作曲系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带钢琴伴奏)及钢琴作品各一首(乐谱形式,一式七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
2.歌曲与旋律写作:
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
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
2.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 ②钢琴视奏 ③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答辩;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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