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本部2016年作曲系影视音乐创作专业考试要求
作曲系
影视音乐创作
报考要求:报考影视音乐创作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及 MIDI 音乐作品一首(乐曲风格不限,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
1.为指定的视频画面(1 分钟左右)制作出符合画面情景的配乐。要求:运用Sonar6、Cubase3、Nuendo3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用指定的音源(不少于 5 种音色)进行创作;
2.综合测试:①音响评鉴 ②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③针对复试中视频画面的配乐及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讲解与答辩;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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