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2016年流行声乐教育系专业考试要求
流行声乐教育系
初试:
1.演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美声、民族声乐唱法考试时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流行唱法须自带 CD 格式伴奏音乐);
2.器乐演奏:中等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复试:
1.演唱: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试);
2.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
3.器乐演奏:中等程度及以上的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报考校本部音乐教育系、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艺术学院基础音乐教育系的考生,
演唱须为美声或民族声乐唱法,器乐演奏须为钢琴演奏;报考艺术学院声乐教育系、民族
声乐教育系、流行声乐教育系的考生,器乐演奏须为钢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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