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民族声乐系
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1、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任选四首抽签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填写四首不同的抽签曲目,开可在广东省考生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2、初、复试的具体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曲目类型:民歌(包括改编民歌)、中园艺术歌曲、创作歌曲(通俗歌曲除外)、中国歌剧咏叹调(女中音声郭和男中低音声部可选唱外国歌剧咏叹调)。
(1)考生备考的四首曲目中,其中必须包含一首民歌(包括改编民歌)、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女中音声部和男中低音声部可选唱外国歌剧咏叹调):
(2)歌剧咏叹调原文演唱,不可移调;其他歌曲可升降调。
4、考场配备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谱,亦可自带钢琴伴奏。
5、复试“拉帘”进行,禁止透露考生个人信息,以及做任何打招呼、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违者按违规处理。
(二)初试内容
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成绩按10%计入总分
(三)复试内容
背谱演唱歌曲两首,成绩按9O%计人总分(其中校内现场评分50%,录音录像校外评分40%)。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三、身高要求
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8米以上(专业成绩优异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注: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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