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江西省录取原则:
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录取。
2、外省录取原则:
美术、音乐类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在所在省联考中获得报考资格(按照生源所在省高招政策),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在所在省联考中获得报考资格(按照生源所在省高招政策),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注:安徽省考生以当地省统考专业成绩,按上述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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