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及初审办法
报名及初审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16年1月6日—12日15:00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提交考生视频影音文件。逾期关闭报名系统。报名网址:
视频制作规范:
⑴总体要求:
①考生将所报考项目的个人表演视频录制成单个电子文件,仅限.FLv格式。
②必须使用单机位正面拍摄同期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加工。
③文件必须小于400M,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④要求影音清晰,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
⑤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号码”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音和字幕内容。
⑥拍摄环境和服装不做具体限定。
⑦上传视频影音电子文件命名规则:项目+考生姓名(例:次中音号张**),上传获得成功提示后,请勿重复上传。
⑵项目要求
①器乐类:演奏两首曲目。不得使用背景伴奏音乐。
②舞蹈类:表演一个完整舞蹈作品。
③声乐类:演唱两首歌曲,风格不限。
④声乐、舞蹈类一律使用MP3音乐伴奏(不得使用钢琴伴奏)
注:对于不符合要求或者无法播放的视频,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2.资格初审
⑴报名材料审查:
考生报名信息完整准确,照片和视频影音人物要清晰且一致,方可进入视频材料初审环节;
⑵视频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视频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即可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考试资格。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1月21日左右在我校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同期发布。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