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16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辽宁师范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
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
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作为新中国诞生后首批建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1年9月,现有两个校区(黄河路校
区、西山湖校区),设有22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有教职工1919人,专任教师1172人;有全日制本科生
近150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5000余人;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
科博士点.27个级学科硕士点,11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校现有72个本科专业和方向,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示范性专业9个,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重
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各类精品课程3门,省级各类精品课程34门,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规划
教材10部,省级精品教材7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
师1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
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获评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1项;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7项;省级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2Al;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2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1项;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奖2项,省级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奖5项。
学校设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海洋基因工程药物与
天然活性产物工程研究中心(C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现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
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
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智库基地,11个其他类型研究基地;5个省高校创新团队;2
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牛河梁红山文化研
究院。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台作大平台,已与18个国家和地区的98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台作关系。
65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砥砺耕耘,自强不息,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丁20余万
名合格人才。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为人师表”校训,
秉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办学理念,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
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拟招计划
(一)美术类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科类 | 辽宁
| 黑龙江
| 山东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湖北
| 其他
|
美术学(师范)
| 艺文 | 25 | |||||||||
27 | 艺理 | 2 | |||||||||
视觉传达设计
| 40 | 艺文
| 20 | 2 | 2 | ||||||
美术学院
| 艺理 | 6 | 1 | 1 | 2 | 2 | 2 | 2 | |||
环境设计 | 艺文
| 10 | 2 | 2 | |||||||
27 | 艺理 | 3 | 1 | 1 | 2 | 2 | 2 | 2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
| 6 | 1 | 1 | |||||||
(综合绘画) | 20
| 艺理 | 2 | 1 | 1 | 2 | 2 | 2 | 2 | ||
计算机与信息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文 | 5 | 1 | 1 | ||||||
技术学院
| 18 | 艺理 | 1 | 1 | 1 | 2 | 2 | 2 | 2 | ||
艺文 | 55 | 2 | 2 | 2 | |||||||
影视艺术学院
| 动画 | 114 | 艺理 | 15 | 2 | 2 | 6 | 22 | 2 | 2 | 2 |
戏剧影视美术
| 艺文 | 12 | 2 | 2 | |||||||
设计
|
30
| 艺理 | 4 | 1 | 1 | 2 | 2 | 2 | 2 |
注:各省(自治区)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影视艺术学院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和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辽宁师
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办学;美术学院的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专业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办学。
·在内蒙古自治区只招汉授艺术考生。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l均不设美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录取时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美术娄专
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二)非美术类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科类 | 辽宁 | 黑龙江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湖南 | 河南 | 安徽 | 其他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50 | 艺文 | 37 | 8 | |||||||
艺理 | 3 | 2 | ||||||||||
舞蹈学 | 20 | 艺文 | 12 | 5 | ||||||||
艺理 | 3 | |||||||||||
音乐表演(器乐) | 30 | 艺文 | 22 | 2 | 3 | |||||||
艺理 | 3 | |||||||||||
影视艺术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5 | 艺文 | 10 | 6 | 6 | 6 | 2 | 4 | 2 | 1 | |
艺理 | 2 | 2 | 1 | 2 | 1 | |||||||
广播电视编导 | 60 | 艺文 | 25 | 8 | 10 | 6 | 2 | |||||
艺理 | 5 | 2 | 2 | |||||||||
表演 | 30 | 艺文 | 12 | 5 | 4 | 4 | 1 | |||||
艺理 | 3 | 1 |
注:·各省(自治区)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均不设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录取时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
业相应科目的统考(联考)成绩。
·在内蒙古自治区只招汉授艺术考生。
·音乐学院的音乐学(师范)、舞蹈学、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办学:影视
艺术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办学。
·音乐学(师范)专业在辽宁省只招加试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的考生;在黑龙江省建议加试美声唱法、
钢琴或民族唱法、钢琴的考生报考。
·舞蹈学在辽宁省只招加试舞蹈学专业(具有舞蹈教育成绩)的考生;在河北省招收加试舞蹈类联考科目。
·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招收的乐器种类及各省拟招计划见下表:
省份 | 种类 | 合计 | 单簧管 | 小号 | 小提琴 | 大提琴 | 双排键电子琴 | 二胡 | 古筝 | 琵琶 | 唢呐 | 扬琴 | 中阮 | 竹笛 | 流行打击乐 | 民族打击乐 |
辽宁 | 艺文 | 22 | 2 | 2 | 2 | 2 | 2 | 2 | 3 | 2 | 1 | 1 | 2 | 1 | ||
艺理 | 3 | 1 | 1 | 1 | ||||||||||||
河北 | 不分文理 | 2 | 1 | 1 | ||||||||||||
山西 | 不分文理 | 3 | 1 | 1 | 1 | |||||||||||
二、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与各省(自治区)艺木类统考(联考)科目对应表
(一)我校艺木类各专业与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对应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对应辽宁省统考专业方向 | 成绩项代码 | 成绩项名称(专门化) | |
代码 | 名称 | ||||
1 | 美术学(师范) | 0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0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3 | 环境设计 | 0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4 |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 | 0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5 | 数字媒体艺术 | 0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6 | 动画 | 0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01 | 美术类 | A1 | 美术类 |
8 | 音乐学(师范) | 17 | 音乐教育 | P4 | 美声钢琴 |
P5 | 民声钢琴 | ||||
9 | 音乐表演(器乐) | 10 | 打击乐 | E2 | 流行打击乐 |
E3 | 民族打击乐 | ||||
11 | 键盘演奏 | F4 | 双排键电子琴 | ||
13 | 民族器乐 | H2 | 二胡 | ||
H4 | 古筝 | ||||
H7 | 琵琶 | ||||
H9 | 唢呐 | ||||
HA | 扬琴 | ||||
HB | 中阮 | ||||
HC | 竹笛 | ||||
15 | 西洋管乐 | K5 | 单簧管 | ||
K8 | 小号 | ||||
16 | 西洋弦乐 | L1 | 大提琴 | ||
L3 | 小提琴 | ||||
10 | 舞蹈教育 | 08 | 舞蹈学 | D3 | 舞蹈教育 |
11 | 表演 | 02 | 表演 | B1 | 表演 |
1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05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C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 | 广播电视编导 | 06 | 广播电视编导 | C2 | 广播电视编导 |
(二)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与外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科目对应表
省份考试类型
| 专业名称
| 测试类别
| 测试内容
| 备注
|
湖北省艺术 类专业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类
| 美术类统考科目 | |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类
|
美术类统考科目
| |
内蒙古自治区 艺术类专业统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 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类
|
美术类统考科目 | |
考(联考】
|
表演
|
其他艺术类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专业联考科目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其他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联考科目
| ||
河北省艺术 类专业联考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类
|
美术类联考科目 | |
音乐表演(器乐)
| 音乐类
| 器乐联考科目
| 招收加试大提琴、 唢呐的考生
| |
舞蹈学
| 舞蹈类
| 舞蹈类联考科目
| ||
表演
| 表演类
| 表演类统考科目
| ||
湖南省艺术 类专业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
持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
术类统考科目
|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编导类统考科目
|
省份考试类型
| 专业名称
| 测试类别
| 测试内容
| 备注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 画)、数字媒体艺术、动 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类
|
美术类统考科目
| ||
山西省艺术类
专业统考
| 音乐表演(器乐)
| 音乐类
| 器乐专业统考科目
| 招收加试二胡、竹笛、扬琴的 考生
|
(联考)
| 表演
| 表演类
| 表演统考科目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
持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联考科目
|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电视编 导及戏剧影 视文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联考科目
|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 画)、数字媒体艺术、动 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类
|
美术类统考科目
| ||
黑龙江省艺术 类专业统考
|
音乐学(师范)
|
音乐学粪
|
音乐学专业统考科目
| 建议加试美声唱法、钢琴或 民族唱法、钢琴的考生报
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戏剧与影
视学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统考科目
|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
视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统考科目
| ||
河南省艺术类 专业统孝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
持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统考科目
| |
安徽省艺术类 专业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模块一
|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统考科目
|
三、报名条件
1、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2016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
2、报考师范教育类专业要符合师范院校面试标准。
四、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方向)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方向)统考(联考)成绩。我校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
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各专业按以下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专业名 录取办法 | |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舍高考加分>一 2+专业成绩l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表演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 | 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五、其他说明与提示
1、2016年艺术娄专业招生有何特点7
(1)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各省(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凡各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在各省(自治区)招生的相应艺术类专业。
(2)我校2016年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取消外语小分限制,所有艺术类专业均文理兼招,具体招生计划以
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为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6年的录取原则由原来的“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控
制分数线【合格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改为“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16年的录取原则由原来的“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改为“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016年我校美术类专业参加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阶段的平行自愿投档录取。
(5)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共招收14种乐器,在辽宁省艺术文科招收单簧管、小号、小提琴、大提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古葶、琵琶、唢呐、扬琴、竹笛、流行打击乐的考生,艺术理科招收加试双排键电子琴、中阮、民族打击乐的考生;在河北省招收加试大提琴、唢呐的考生;在山西省招收加试二胡、竹笛、扬琴的考生。
2、2016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是多少7
(1)美术学(师范)和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10000元/年。
注:以上专业2016年的学费标准最后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额度为准。
3、是否招收硕士研究生?
(1)美术学院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有美术学(一级学科)、设计艺术学及美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2)音乐学院从200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及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3)影视艺术学院从201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及广播电视艺术硕
士专业学位。
4、近三年美术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录取的最低综台分是多少?
省份
| 专业科类 | 录取最低综合分 | ||
2013 | 2014 | 2015 | ||
辽宁
| 艺术文 | 674.4 | 910.8 | 741.4 |
艺术理 | 744.8 | 869.8 | 756.4 | |
河北
| 不分文理 | 808 | 929 | 732 |
山东
| 艺术文 | 851 | 929 | 732 |
艺术理 | 846 | 880 | 763 | |
内蒙古
| 不分文理 | 751 | 827 | 720 |
湖北
| 不分文理 | 772 | 777 | 800 |
黑龙江
| 艺术文 | 751 | 830 | 707 |
艺术理 | 752 | 762 | 789 | |
山西
| 不分文理 | 819 | 775.6 | 814 |
注:1.2013年河北、黑龙江、山西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使用校考成绩计算的结果,其他省(自治区)录取最低综合分为使用各省(自治区)艺术类统孝(联考)成绩计算的结果;
2.2014、2015年各省(自治区)录取最低综合分均为使用各省(自治区)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计算的结果。2015年及之前年份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6年我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调整为:“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分数仅供参考。
3.2016年各专业各省(自治区)的录取批发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5、近三年非美术类专业在各省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省份
|
专业名称
| 最低录取分 | ||
2013 | 2014 | 2015 | ||
音乐学(师范)
|
综合分644.1 |
综合分698 | 综合分
艺文604 艺理661
| |
音乐表演(器乐)
| 专业分
艺文208.1 | 专业分
艺文254.2 艺理231.4 | 专业分
艺文220.3 艺理216 | |
辽宁
| 舞蹈学
| 专业分 艺文227 | 专业分 艺文228.6 | 专业分 艺文217.6 艺理2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原录取原则下的分数不具有参考价值。新录取原则详见第6页。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分
文450理410
| |||
表演
| 专业分
艺文165.3
| 专业分
艺文211(男)222.3(女)
| 专业分
艺文191.7 艺理201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原录取原则下的分数不具者参考价值。新录取原则详见第6页。
| |||
内蒙古
|
表演
| 专业分
222(男) 251.4(女)
|
专业分236
| |
河北
| 音乐表演(器乐)
| 专业分150
| 专业分164
| 专业分172
|
舞蹈学
| 专业分135
| 专业分154
| 专业分151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原录取原则下的分数不具有参考价值。新录取原则详见第6页。
| |||
黑龙江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分 文348 理346 | ||
音乐表演(器乐)
| 专业分71.85 | 专业分71.64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原录取原则下的分数不具有参考价值。新录取原则详见第6面。
| |||
山西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分422
| ||
表演
|
专业分253.5 | 专业分 77.2(男)78.7(女) | 专业分83.4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原录取原则下的分数不具有参考价值。新录取原则详见第6页。
| |||
湖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分 文452理379 | ||
表演
|
专业分艺文250 | 专业分 艺文234(男)艺文242(女) | 专业分 艺文238艺理240
|
注:1.2013年黑龙江、山西省各专业录取最低分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自治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使用各省(自治区)艺术娄统考(联考)成绩;2014年、2015年各省(自治区)最低录取分使用各省(自治区)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6年录取原则进行了调整,因此近三年录取分数不具有参考价值,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第6页。
3.2016年各省(自治区)、各专业的录取批发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4.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因每年在各省招收的乐器种类有变化,公布的丹数均为非钢琴乐器各年的最低录取取。
5.我校非美术粪各专业文化控制线,均按各省(自治区)划定的文化控制线执行,以上分数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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