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科目考试要求
专业科目考试要求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一致)
以下内容由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培养方案修订,具体招生方向以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作曲系
研究方向: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流行作曲、和声学、复调音乐、音乐分析、配器法、视唱练耳、指挥。
一、创作
(一)作曲
1.专业考试要求:用指定的主题材料创作一定规模与形式的作品片段。
2.专业面试要求:
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⑶专业加试: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本科毕业生,需加试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均可,可视谱演奏)作品一首。
注:复试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年来创作的室内乐或乐队作品一部(乐谱形式,一式七份)。
(二)电子音乐作曲
1.专业考试要求:
⑴计算机音乐理论基础。
⑵用指定的主体材料(以声音为基础载体),并使用音频音序软件创作一定规模与形式的电子音乐作品片段。
2.专业面试要求:
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⑶专业加试: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音乐音响导演)专业本科毕业生,需加试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均可,可视谱演奏)作品一首。
注:复试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年来创作的电子音乐作品一部(音响形式,一式七份)。
(三)流行作曲
⒈专业考试要求:用指定的主题材料创作一定规模与形式的爵士或流行音乐作品片断。
⒉专业面试要求:
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⑶专业加试:①演奏高、中等程度的流行音乐或爵士风格的乐曲两首。②视奏中等程度以上的爵士或流行音乐风格乐曲一首。
注:复试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创作的爵士或流行音乐器乐作品一部(一式七份)。
二、作曲技术理论
(一)和声学
1.专业考试要求:四声部写作或和声前奏曲写作。
(二)复调音乐
1.专业考试要求:用指定的主题创作四声部赋格曲一首。
(三)音乐分析
1.专业考试要求:作品实例分析与基础知识简答。
(四)配器法
1.专业考试要求:将指定的钢琴曲片段改写成大型乐队编制的总谱。
注:1.以上四个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专业面试要求: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⑶专业加试: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本科毕业生,需加试钢琴演奏作品一首(练习曲或乐曲均可,可视谱演奏)。
2.复试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年来完成的与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不少于5000字(一式十份)。
三、视唱练耳
1.专业考试要求:
⑴听记单个音程、和弦、和音(单谱表或大谱表形式)。
⑵听记音程解决或和弦功能进行(单谱表或大谱表形式)。
⑶听记大谱表四声部和弦连接(含离调、转调)。
⑷听记单声部以及多声部旋律(含变化音、离调、转调)。
⑸听析音乐作品(含综合的音乐要素)。
2.专业面试要求:
⑴看谱即唱单声部与二声部视唱(含变化音、离调、转调)。
⑵在指定音上构唱和弦,包括三和弦、七和弦原位与转位(单谱表或大谱表形式)。
⑶按指定调构建并弹奏和弦功能进行或和弦连接(单谱表或大谱表形式)。
⑷钢琴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乐曲(中外不限)和复调乐曲各一首(可视谱演奏)。
⑸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注:复试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年来完成的与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不少于5000字(一式十份)。
四、指挥
(一)合唱指挥
1.专业考试要求:指挥两首不同时期与风格的乐队或合唱作品(考试时由两架钢琴代替乐队及合唱队,考生须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2.专业面试要求:
⑴总谱读法。
⑵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740》);乐曲或奏鸣曲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程度不低于贝多芬奏鸣曲《悲怆》);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十二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均可视谱演奏。
⑶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注:报名时须提交乐队或合唱队总谱(一式五份)及双钢琴缩谱(一式二份)。
(二)乐队指挥
1.专业考试要求:指挥两首不同时期与风格的乐队作品(考试时由两架钢琴代替乐队,考生须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2.专业面试要求:
⑴总谱读法。
⑵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740》);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程度不低于贝多芬奏鸣曲《暴风雨》);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十二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均可视谱演奏。
⑶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⑷表演艺术基本常识。
注:报名时须提交乐队总谱(一式五份)及双钢琴缩谱(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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