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届全疆器乐大赛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疆艺术剧院,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新疆音乐家协会、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新疆教育学院音乐分院,新疆军区政治部文工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武警系统文艺团体,社会各艺术表演团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发掘器乐演奏人才,促进我区器乐艺术繁荣发展,自治区文化厅拟于2016年12月举办第四届全疆器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选送工作。
一、比赛时间
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上午(复赛)
2016年12月17日下午至12月18日(决赛)
二、比赛地点
新疆艺术剧院(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93号)
三、比赛分组
1、年龄组:青年组、公开组
青年组:18周岁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公开组:40周岁以上(197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器乐组:西洋乐器、民族乐器。
西洋乐器:
弦乐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
木管组:长笛、短笛、黑管、双簧管、巴松、圆号
重奏组:单组不超过20人。报名时须提交总谱,各乐器须有独立声部。
民族乐器:
弹拨组:热瓦甫、弹拨尔、都它尔、扬琴、冬不拉、库姆孜、琵琶。
弓弦组:艾捷克、沙塔尔、胡西塔尔、二胡、阔布孜、马头琴。
重奏组:单组不超过15人。报名时须提交总谱,各乐器须有独立声部。
四、比赛形式及奖项设置
㈠比赛根据分组情况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比赛曲目不超过10分钟。参赛者允许伴奏,伴奏自行解决。
㈡本次大赛将由国内及疆内著名指挥家、作曲家、器乐演奏家、音乐教育家担任评审。各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
五、报名及选拔方式
㈠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
㈡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军官证)或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1张;
3.报名表(器乐组合选手需分别填写报名表,统一上报)。
㈢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联系人:周倩
联系电话:0991-2566167
报名及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93号新疆艺术剧院爱乐乐团(请在信封上注明“第四届器乐大赛报名材料”字样)
邮政编码:830044
㈣选拔方式:
初选工作由各地州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业院团由本单位选拔后推荐进入复赛。乌鲁木齐地区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院校的选手由各器乐学会统一推荐。
附件:第四届全疆器乐大赛报名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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