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 “西部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人才班”招生简章
歌曲创作和传播是中国音乐文化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歌曲创作的质量不仅反映了一个时期的社会风尚、审美趣味和艺术追求,更是与时代共生,讴歌时代、记录时代的一种艺术表达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提出: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为了提高我国歌曲创作水平,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优秀的歌曲创作人才,创作反映当代人民精神风貌的优秀作品,中国音乐学院获批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西部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人才培训班”,特面向全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招收学员。
一、招收地区及名额
招收地区:限于全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是指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并包括吉林延边和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
招收名额:30人
二、项目培训时间及学时安排
“西部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人才培训班”培训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7月4日-7月18日,为集中授课阶段。授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课时,两周共计80课时。
第二阶段:2016年7月19日-8月31日。包括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培训班组织全体学员集体采风(费用由项目承担);第二单元由学员根据创作需要自主选择地点进行采风创作(自费)。
第三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14日,集中授课、修改作品、举行结业音乐会。
三、课程安排
1.《作曲家谈创作》(20个单元),聘请国内著名作曲家为学员授课;
2.理论课程。主要包括:《歌曲写作概论》、《合唱写作》、《旋律写作》、《影视歌曲写作》、《艺术歌曲写作》、《民族风格歌曲创作》、《读谱与记谱》、《采风与创作》、《少数民族风格歌曲赏析》、《歌词鉴赏》、《汉族民歌鉴赏》、《少数民族民歌鉴赏》、《钢琴伴奏写作》、《小型乐队编配》等;
3.创作实践课。包括指导学员写作,修改学员作品等。
四、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所有学员培训、食宿、集体采风、成果展演与出版等费用,均由国家艺术基金《西部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人才培训班》项目承担。
学员报到、离校的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五、报名
1. 报名条件:
本项目招收来自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作曲人才。要求学员一般为少数民族,熟悉和热爱本地区的民族音乐,并具有一定的创作实践经验。
2. 提交材料:
a.《西部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人才培训班报名申请表》;
b.本人创作的歌曲2首,需提供乐谱及音响;
c. 由所在省、市、自治区(州)文化厅(局)出具的推荐证明(加盖公章);
d.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4. 报名方式:个人申请者可登陆中国音乐学院网站查看报名要求,将个人材料邮寄至中国音乐学院,并将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组邮箱。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64887431
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组邮箱:ccm_zuoquxi@126.com
六、录取
1. 报名截止后,经培训领导小组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评选,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2. 录取学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2寸彩色证件照4张。还须携带原创歌词3-5首。
3. 报到时间:2016年7月2日。
4. 报到地点:中国音乐学院行政楼805(作曲系办公室)
七、结业
培训期满,成绩合格,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颁发结业证书。同时遴选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中国音乐学院
2016年3月1日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