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6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初试
(1)基础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5章内容。
▲专业复试
(1)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一首,并写出钢琴伴奏。
(2)旋律写作(考试时间60分钟):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乐段以上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一首。
(3)面试:①乐器演奏作品两首:自选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不使用伴奏)
②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演唱。(要求清唱)
★ 歌曲写作、旋律写作考试时间合并,考生可自由选择写作先后。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基础乐理30%+视唱练耳30%+四部和声写作40%;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歌曲写作50%+旋律写作30%+乐器演奏10%+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演唱10%。
(2)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该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
2.音乐设计与制作
▲专业初试
(1)基础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5章内容。
▲专业复试
(1)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一首,并写出钢琴伴奏。
(2)旋律写作(考试时间60分钟):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乐段以上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一首。
(3)面试:①乐器演奏作品两首:自选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不使用伴奏)
②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演唱。
★ 歌曲写作、旋律写作考试时间合并,考生可自由选择写作先后。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基础乐理30%+视唱练耳30%+四部和声写作40%;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歌曲写作50%+旋律写作30%+乐器演奏10%+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演唱10%。
(2)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该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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