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第四届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一、 比赛名称:
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
二、主办单位:
江西省教育厅
三、承办单位:
江西省教育厅艺教委
四、协办单位:
井冈山大学、江西教育电视台
五、时 间:
2016年5月31日-6月3日,5月31日下午17:00前报到,6月1日-2日比赛,3日离会。
六、地 点:
井冈山大学
七、参赛对象:
各普通本、专科学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本(2013级)和专(2014级)学生,未设教师教育专业的学校可自愿组队参赛。
八、比赛组别和类别:
设本科组和专科组,分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参加展示的学生必须是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录取,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进修班、函授班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不参加)。
九、比赛项目:
项目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教学技能两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和教育基础理论综合两项内容;音乐教学技能包括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五项内容。
(一)音乐教育
1.基础理论知识。所有选手均须参加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和教育基础理论综合测试。其中,选手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得分按70%计入基础理论知识总分,教育基础理论综合得分按30%计入基础理论知识总分。
(1)专业基础理论综合(满分150分):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的《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等7门课程为主要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进行闭卷笔试。
(2)教育基础理论综合(满分100分):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等政策法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及近一年教育时事为主要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进行闭卷笔试。
2.音乐教学技能。所有选手均须参加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三个项目。合唱指挥项目在每校的3名选手中抽签确定1名选手参加。中外乐器演奏为加分项目,选手选择参加。选手音乐教学技能总分为各项目实得分之和,合唱指挥项目得分计入学校团体总分(不计入个人总分)。
(1)钢琴演奏(满分100分):每名选手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歌唱与钢琴伴奏(满分100分):以学校代表队为组,每组3名选手两两合作完成。每名选手歌唱、伴奏各一次,单独计分。曲目由选手自选,每名选手演唱(伴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自弹自唱(满分100分):每名选手弹唱自选曲目和现场抽签曲目各一首。现场抽签曲目为视谱弹唱(五线谱、简谱任选),不提供曲目范围。两首曲目总时限为6分钟,其中自选曲目不超过4分钟。
(4)合唱指挥(满分100分):由抽签确定的选手现场抽签一首曲目,采用直接指挥大学生合唱团演唱的方式。5月召开秘书长会议时统一提供合唱曲目(线谱版),含2/4(6/8),3/4(9/8),4/4(12/8)三种节拍类型。
(5)中外乐器演奏(满分30分):选手演奏除钢琴外的一种乐器,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一件演奏,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乐器自备。
以上各个项目提倡演奏、演唱中国作品。
(二)美术教育专业类
1.基础理论知识。所有选手均须参加美术专业基础理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素描基础理论》、《色彩基础理论》、《速写基础理论》等5门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技法理论知识,设置一份综合试卷,闭卷笔试(满分150分)
2.美术教育技能。所有选手均须参加素描、色彩、速写及命题创作测试。选手美术教育技能总分为各项目实得分之和。
(1)素描
(2)色彩
(3)速写
(4)命题创作
要求:4开纸张,造型准确、构图完整。
十、奖项:
1.学校团体奖
以各校代表队选手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教学技能总成绩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个人奖
(1)设个人全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个人单项奖,单项比赛各取前10名。
(2)指导教师奖:颁发获全能一等奖、单项一等奖
十一、组织机构
成立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组委会。
主 任:郭奕珊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俭根 井冈山大学副校长
副主任:陈 新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邓文君 省教育电视台台长
成 员:罗小玲 省教育厅艺教委秘书长
张艳萍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彭一敏 井冈山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各参赛学校院(系)主要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谢莲花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十二、有关要求
1.报名采取抽签确定学生参赛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比赛的基础上,组队参赛。设有音乐、美术教育专业的院校(见附件1)本、专科组各类别分别组队,每队6人,不得跨校组队。
2.5月上旬召开全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活动领队会议(通知另发),抽签确定6个学号,各校从抽签确定的6个学号中选定3人参赛,各有关单位抽签确定参赛学生后将附件4、附件5报省组委会。
3.每队可报领队1人,负责参赛工作。
4.各学校请在4月25日前将参赛信息表(见附件2)和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其中,需填报参赛学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2013级、专科专业2014级全部在校生分班名单并附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3333号绿地新都会38栋写字楼503室,邮编:33006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小玲0791-88509230,谢莲花 0791-86765205,邮箱:jxsysjy@163.com,逾期无效。
5.参赛选手必须填写报名表,粘贴本人免冠1寸照片1张,并随表附同版照片1张。报名后参赛选手不得更换。
6.参赛期间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
1.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汇总表
2.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报名表
3.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参赛信息表
4.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参赛信息表
5.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附件1
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报名表
(学校公章)
参赛学校 | |||||||
领队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办公电话及手机 | |||
参赛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2013级所有学生分班名单 | 序号 | 班号 | 学 号 | 姓名 | 性别 | ||
附件2
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报名表
(学校公章)
参赛学校 | |||||||
领队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办公电话及手机 | |||
参赛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科专业2014级所有学生分班名单 | 序号 | 班号 | 学 号 | 姓名 | 性别 | ||
附件3
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参赛信息表
参赛学校 | 参赛组别与类别 | |||
领队信息 | 姓 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手机 | 专业方向 |
领 队 | ||||
参赛选手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学号 | 所学专业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江西省第四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学校 | 参赛组别与类别 | 照 片 |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民族 | ||||||
入校时间 | 学号 | ||||||||
个 人 自 述 | |||||||||
获 奖 情 况 | |||||||||
院 系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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