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生源省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生源省认可的优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艺术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外进档考生,将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美术类考生,视各省科类设置情况,分科类不分专业进行综合分排序。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美术考生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300)×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
音乐考生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300)×8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
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加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之和;
其它省市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加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满分之和。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科的录取按生源省(市、区)的投档规则、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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