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2016年高中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乐教普〔2016〕18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乐清市2016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
各中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16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温教办基〔2016〕24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乐教〔2016〕27号),现将2016年特长生加分项目予以公布。
一、加分项目
(一)体育类
1.省级
(1)浙江省第九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2)浙江省第七届乒乓球、足球联赛;
(3)浙江省首届游泳联赛;
(4)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
(5)2016年浙江省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暨全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健美操热身赛;
(6)2016年浙江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
(7)浙江省第三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田径、乒乓球、射击、网球、啦啦操、武术套路、排球、跆拳道比赛。
2.市级
(1)2016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校初中组比赛;
(2)温州市第九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第六届中小学生乒乓球、羽毛球、校园足球联赛;
(3)温州市第三届中学生排球赛;
(4)温州市第一届中小学生游泳联赛;
(5)2015年全国青少年校园青春健身操大赛温州赛区暨第二届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
(6)2015年温州市少年儿童田径分龄赛暨温州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7)2015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
(8)2015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摔跤、自行车比赛;
(9)2015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柔道、跆拳道、拳击、举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皮划艇、赛艇、射箭、射击、篮球、排球、足球比赛;
(10)2015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车模锦标赛;
(11)2016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武术(套路)比赛;
3.县级
(1)2015年乐清市第55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比赛;
(2)乐清市第十届中小学生体育节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围棋、中国象棋比赛。
(二)艺术类
1.省级
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比赛。
2.市级
(1)2016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比赛;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合格者(2014年-2016年)。
3.县级(市局直属学校)
(1)2015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比赛;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合格者(2014年-2016年)。
(三)科技类
1.省级
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2.市级
(1)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
(2)温州市第十八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3.县级
乐清市2015学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二、操作要求
(一)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特长生按获奖等第加分(详见乐教〔2016〕27号文件,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按省级一等奖等第加分,国家级三等奖按省级二等奖等第加分),取最高奖级,不重复加分。
(二)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的认定为三等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以参赛前上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并须持有个人荣誉证书。集体项目第一、二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四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二等奖;第五、六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三等奖。
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
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
(三)2015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体育项目获奖队员以在学籍地或户籍地获得荣誉为准(荣誉证书需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方可有效)。
(四)各类特长生由所在学校登记,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造册,附获奖证书原件或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教育局文件,由学校统一于5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普教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普教科审核后,在乐清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不在原籍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须按户籍所在地中招办要求时间、地点及时报送加分材料。
附件:乐清市2016年高中招生符合特长加分条件考生登记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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