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定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本省对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规定。
1.雕塑专业及方向,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按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美术学类(除雕塑外其它专业)、设计学类、动画及其中外办学方向,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美术类统考成绩×60%。
2.内蒙古自治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及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使用自治区的音乐统考和其他艺术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陕西、山西、甘肃、河北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使用自治区广播电视编导全区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5.内蒙古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使用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全区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6.教育学类大类招生,第二学年分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三个专业培养。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课达到本科要求,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民族艺术学院各专业、国际交流学院HND各专业、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各专业、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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