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和未组织校考的省外艺术专业的录取,承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浙江省的艺术类考生,执行浙江省录取办法。省外艺术类考生,按照该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录取。
2.已组织校考的省外艺术类录取办法
(1)已组织校考的音乐学专业:符合所在省的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标准,且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已组织校考的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符合所在省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标准,且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分(百分制)× ×70%+高考总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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