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要求
作曲理论(含和声、复调、配器、音乐分析):
1.作曲理论专业主课(6小时):
a.主修方向的理论问题(2小时);
b.专业写作或分析报告(4小时)。
2.作曲综合基础(4小时):
须答4项(不得选择自己的主修科目),每项1小时。
a.和声,b.对位,c.配器,d.分析,e.作曲
3.中外音乐史(3小时):中国音乐史50%,西方音乐史50%。
作曲(含作曲、电子音乐作曲):
1.主课:作曲(6小时):
主修作曲者须答a和b-1;主修电子音乐作曲者须答a和b-2。
a.就所给音乐的呈示部分,写作不少于16小节的调性音乐展开片段(弦乐四重奏);
【2小时】
b-1.就所给音乐材料,写作不少于25小节的任何风格的音乐片段(乐队缩谱);
【4小时】
b-2.上机创、制作电子音乐片段,不少于3分钟。【4小时】
2.作曲理论基础与音乐分析(4小时):共2项,每项2小时。
a.作曲理论基础,b.音乐分析
3.中外音乐史(3小时):中国音乐史50%,西方音乐史50%。
艺术学理论各专业(音乐教育学除外):
1.主课(4小时):
专业命题写作
2.音乐学综合理论(3小时):
选答1项(不得选择自己的主修科目)
a.中国音乐史,b.西方音乐史,c.中国传统音乐理论,d.音乐美学,e.世界音乐。
(注:东方音乐研究方向的考生不得选择“世界音乐”)
3.音乐分析基础A(3小时)为西方音乐作品分析;
音乐分析基础B(3小时)为中国音乐形态分析。
音乐学:同“艺术学理论”。
戏剧理论:
1.主课(6小时)
a.戏剧理论常识(2小时);
b.根据指定故事编写音乐戏剧(歌剧、音乐剧或戏曲)的台本大纲并作创编意图阐述
(4小时)。
2.戏剧史论基础(4小时)
内容:中国戏剧史论、外国戏剧史论、歌剧与音乐剧史论
3.音乐分析基础A(3小时)为西方音乐作品分析;
音乐分析基础B(3小时)为中国音乐形态分析。
音乐教育学:
1.音乐教育专业主课(6小时)
a.音乐教育学理论基础(2小时);
b.专业命题写作(4小时)。
2.音乐教育学综合理论(4小时)
a.音乐教育心理学;b.音乐教育史;c.音乐教学法。
3.音乐理论基础(3小时):音乐史论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分析。
音乐表演艺术研究:
声乐表演艺术研究(美声):
1.声乐演唱(美声):
须演唱4首不同风格、不同时期、不同语言的声乐作品,体裁分别为艺术歌曲(外)、歌剧选段(外)、艺术歌曲(中)、歌剧选段(中)。总时间不少于1小时。考试时,由考官抽取任意部分演唱。【请于考试现场提交曲目表(可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填写)】
2.音乐作品分析(3小时):和声分析50%,音乐分析50%。
3.中外音乐史(3小时):中国音乐史50%,西方音乐史50%。
弦乐表演艺术研究(小提琴):
1.弦乐演奏(小提琴):【请于考试现场提交曲目表(可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填写)】
⑴自选大型协奏曲一首(如柴可夫斯基、勃拉姆斯、贝多芬、德沃夏克、西贝柳斯、门德尔松等);
⑵自选巴赫《独奏奏鸣曲》中第一、二段(Adagio或Grave,及Fuga)或Chaconne中的1 首;
⑶任选帕格尼尼随想曲1首;
⑷任选中型炫技性音乐会乐曲1首;
⑸任选莫扎特奏鸣曲第一乐章;
⑹任选中国作品1首;
考试时,由考官抽取任意部分演奏。
2.音乐作品分析(3小时):和声分析50%,音乐分析50%。
3.中外音乐史(3小时):中国音乐史50%,西方音乐史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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