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对测试合格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浙江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为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
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签约考生(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5%),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参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艺术特长测试成绩。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实行高考改革的浙江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2.结合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其所在省(区市)一批本线的线差(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排序安排专业。
3.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考生不区分文、理,但考生仅能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中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