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省外音乐类专业校考考试纪律与要求
考试纪律与要求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我校2017年音乐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候考。未携带任何有效证件或证件不齐全者,原则上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二)各科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按照随到随测原则进行。
(三)除考试所需的乐器及相关物品外,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按要求交验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进入候考区后,考生须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和随意弹唱,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抽取视唱乐谱,默唱预习、备考。
(六)考试完全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七)对有舞弊和违纪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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