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或考生号查询成绩。
注:
1.凡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报考我校时,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
长江师范学院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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