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7年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音乐类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3.英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录取:
(一)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浙江省 | 江苏省 | 其他省 |
≧60分 | ≧40分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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