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七届少儿文艺大赛全面启动
为全面展示我市少年儿童的精神面貌和艺术风采,激发我市少年儿童爱祖国爱家乡爱艺术的热情,发现和培育更多的少年儿童文艺人才,温州市文联决定暑假期间举办第十七届温州市少儿文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主题为“青山绿水,大美温州”。具体围绕“剿灭劣V类水”、“建设两美温州”积极互动的内涵,用文艺的手法,表达少年儿童关心“两美”温州建设,共创美好家园的愿景,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正能量。
二、参赛对象
幼儿园大班生、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三、比赛项目设置及要求
(一)写作和视觉艺术类
作文:分小学低年级组、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
美术:分幼儿组、小学低年级、高年级组、中学组。中国画、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均可。
毛笔书法:分小学低年级、高年级组、中学组。书体不限。
硬笔书法:分小学低年级、高年级组、中学组。书体不限。
摄影:分小学组、中学组。比赛时自带相机及相机数据线。
剪纸: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自带工具与纸张。
篆刻:分小学组、中学组,自带工具和印稿材料。体例不限。
以上比赛均现场出题,现场完成。
(二)表演艺术类
表演艺术:包括戏剧、声乐、器乐(钢琴除外)、舞蹈、国标舞、朗诵、曲艺、杂技魔术八个项目,分幼儿组、儿童组、少年组、中学组。按现场比赛要求与规则进行。
四、比赛时间和和实施方法
(一)报名时间:
1、写作和视觉艺术类:即日起至7月10日。
2、表演艺术类:(详见各艺术类比赛通知)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1、写作和视觉艺术类:7月22日(星期六)举行(地点详见参赛证)。
2、表演艺术类:(详见各艺术类比赛通知)
(四)比赛要求
1、写作和视觉艺术类:全市同一时间、统一命题,由各承办单位组织比赛,组委会指派专人现场督考。各承办单位组织作品初评,按照组委会确定的指标,推荐优秀作品,于7月28日前送市文联。
2、表演类项目比赛时间由各承办协(学)会决定,原则上于8月6日前完成决赛。于8月8日前将获奖结果报市文联。
五、比赛结果公布和颁奖典礼
比赛结果于8月15日前在温州文联网公布。
颁奖典礼拟定于9月3日(星期日)在温州电视台一号演播厅举行。温州电视台公共民生频道将全场电视录播,并线上现场直播,温州文联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线上现场直播。
六、有关要求
1、为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各项目决赛(终评)评委,由组委会统一聘请并颁发聘书。
2、写作和视觉艺术类和表演类项目的决赛,由组委会安排人员现场督赛。
3、颁奖典礼表演节目,原则上由获得小金鹿奖的选手参加。各承办单位也可根据导演要求组合编排,节目和参演名单于8月15日前报组委会。
4、小金鹿奖获得者将参加颁奖典礼。其他奖项由承办单位发放证书。
七、奖项设置和获奖待遇
(一)奖项设置
根据各组别参赛人数及实际水平分别设小金鹿奖、小银鹿奖、小铜鹿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小金鹿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另外对组织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二)获奖比例
根据国务院有关控制文艺类奖项数量的要求,压缩获奖比例。原则上:
优秀奖以上获奖人数占总参赛人数的30%以内。其中,小金、银、铜鹿等奖按照2:3:5的比例设置,获奖人数占总获奖数的40%以内。
2、注重参赛作品质量,等次以上奖励宁缺忽滥。
(三)获奖待遇
获得第十七届温州少儿文艺大赛总决赛各组别小金鹿奖的选手,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享有以下待遇:
录入由市文联建立的温州市少儿文艺人才储备库;
免费参加温州市文艺名家大讲堂听课;
表演类项目的小金鹿奖选手将作为温州市文联“小金鹿艺术团”首批团员,免费参加艺术团的各项讲座、培训与演出活动;
表演类项目小金鹿第一名的选手将获得参与温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我是主角》栏目的专访录制并播出。
欢迎广大少年儿童朋友们踊跃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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