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民歌演唱(创作)大赛报名简章
民歌与民众的生息延传以及人文历史紧密相融,浙江民歌资源丰富多彩。为借助民歌的角度展现具有民歌风貌的文化形态,进一步弘扬浙江优秀民歌文化,打造民歌精品品牌节目,特举办浙江省新民歌演唱(创作)大赛。
一、目标与意义
挖掘中国原生态民歌的丰富资源,使其具有宏大规模的版图概念感与突出地域特色传统文化感;推动原生态民歌的发展,包装原生态民歌,使其以创新的形式体现民族感和时代感; 发挥大众媒体广泛传播的优势,积极发动全民共同参与,为保护本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而努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乐清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执行承办:乐清市音乐家协会、乐清市市民艺术团
协办:浙江广电集团“动听968—音乐调频”
评委团:评委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评委若干名。(由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专家组成,名单待定。)
大赛办公室:
大赛办公室是组委会领导下的办事机构,负责大赛的行政事务、组织协调事务、以及其他相关日常性事 务。大赛办公室设浙江省乐清市音乐家协会。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具有鲜明的地域色彩和时代特征,鼓励创新,唱法不论,表演形式不限。欢迎新作品参加,强调参赛的“新民歌”作品的音乐元素必须能够追溯到该曲引用的民歌源头。
2.创作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歌手所选曲目每一首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选手参赛一律使用伴奏带形式,同时允许现场乐队伴奏。
四、报名方法
1.参赛团队或个人可登陆浙江文艺网自行下载报名表。(http://www.zjwenyi.cn)。
2.报名表信息填写应真实完整,参赛选手还须交一首录制好的视频(录音)参赛曲目。报名表与参赛曲目须邮寄到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联系人:纪薇嘉;电话:0571-87029279;邮编:310006)。视频(录音)电子版文件同时发送到邮箱:297879170@qq.com。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8月10日。
4.本次大赛一律不收报名费。
五、比赛方法及奖项设置
1.比赛方法:大赛分视频预赛、现场决赛二阶段进行。现场赛将于十月份在温州乐清市大剧院举行,根据报名参赛选手的视频录音,由评委会通过初选选评出参加决赛的选手(组),入选名单九月底公布并通知入选者。入围决赛的选手比赛期间在指定酒店食宿由活动承办单位负责。
2.奖项设置:本大赛设演唱及创作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2017年6月25日
浙江省新民歌演唱(创作)大赛报名表
作品名称 | 引用素材 *创作作品必填 | ||
演唱者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词作者 (或改编者)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曲作者 (或改编者)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如是演唱团队,每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请备注。 |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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