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首届浙江扬琴艺术节“粤华杯”全国邀请赛章程
一、大赛宗旨
为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扬琴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发现和培养更多的扬琴艺术人才,全面提高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文化艺术繁荣。
热爱扬琴演奏艺术的广大专业、业余演奏者和爱好者,均可按组别参加此项大赛。
二、比赛组别:
(一)、非专业组
参赛选手根据此次组委会提供曲目分别进入一级组、二级组、三级组、四级组、五级组、六级组、七级组、八级组、九级组、十级组
(二)、专业组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组:全国十一大音乐学院本科、研究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本、专科学生。
表演专业少年A组: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学生。
表演专业少年B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中专在校高中生。
(三)、演奏家组
青年教师A组:全国各音乐艺术院校专职扬琴教师(限年龄40周岁以下,以1978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青年教师B组:全国非专业音乐艺术院校扬琴教师及全国各艺术团体在职演奏员(限年龄40岁以下,以1978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四)、中年组
限年龄41—59周岁,以1959年9月1日后至1978年9月1日前出生为准。(不分专业非专业)
(五)、扬琴重奏组合
专业组:全国各大音乐院校扬琴专业在校师生及艺术团体职业演奏员。
非专业组:全国非音乐院校在校师生与非职业扬琴演奏者。
注:组合参赛人数限2人以上20人以内。伴奏:.限2人。
三、参赛曲目
(一)初赛:非专业组(从组委会规定的级别曲目中选曲一首,4分钟以内)
专业组、教师组(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以内)
(二)决赛:非专业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不能重复初赛曲目5分钟以内)。 专业组、教师组、中年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不能重复初赛曲目6分钟以内,)进入决赛的选手可自选独奏或带伴奏形式。伴奏人数限2人以内,比赛现场提供钢琴,其他伴奏乐器自理。
注:如果选手演奏超过时限,评委组长及时叫停,不影响选手分数。
四、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在进入决赛后均设金、银、铜和优秀演奏奖若干名。如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未达到获金奖程度或该组别参赛人数未达到奖项设置百分比,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及监审组审议,有权空缺该组金奖。
(二)本届大赛设立“优秀新作品奖”和“新作品优秀演奏奖”。(新作品限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
(三)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和5名以上学生进入决赛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评奖方式
(一)根据参赛选手现场演奏水平,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名。
(二)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分,五人组评委以上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数;九人组以上评委去掉两个最高、最低分数,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三)专业组技巧展示环节占总分比例20%。
六、参赛报名费
(一)初赛 : 个人参赛报名费每人400元(会员300元)
(二)决赛 : 个人参赛报名费每人400元(会员300元)
扬琴重奏组合:600元(六人以内);1000元(七人以上)。
(三)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15日
注:选手参赛费包含艺术节全程活动参与。
七、比赛时间
2017年10月21日至22日
八、报到时间
2017年10月20日全天
九、联系人 :
18058154106(同微信号,如有不明,可添加咨询)
组委会丁冬冬老师 手机:13750815496(同微信号,如有不明,可添加咨询)
九、报名与缴费方式
(一)、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到至大赛组委会。
邮 箱 : 462126074@qq.com
(二)报名费缴入浙江省扬琴学会支付宝,账号:13750815496;户名:浙江省扬琴学会
十、比赛方式
(一)本赛事设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三个工作机构。三个工作机构分工、协 作,并互相监督、配合,共同组织好本次比赛。
(二)本赛事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优选初赛半数以上选手进入决赛。
(三)进入决赛的选手须在决赛前抽签并缴纳决赛参赛费。
(四)参加初赛、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安排选手统一抽签。(初赛、决赛选手按所抽时段号,务必于所参赛时段前15分钟到达指定参赛场地,抽取参赛时段内顺序号。)
(五)组委会为每个比赛场地准备乐器(粤华牌402优质扬琴)(重奏场地六台)供比赛选手使用,选手也可自备比赛用琴。练习用琴自备。
十一、注意事项:
(一)、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已承认本次大赛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参赛选手须用正楷认真填写报名表格,保证字迹清晰,准确无误。如因参赛选手所填写的报名表格字迹模糊、内容有误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三)、参赛选手务必保管好本人的参赛证;参加初赛、决赛必须佩戴本人参赛证。
(四)、少年儿童参赛选手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请选手及选手监护人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选手在赛场内比赛时的人身安全。参赛选手在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参赛者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五)、参赛选手和监护人所携带的物品及财物,请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六)、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七)、所有参赛选手和监护人,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须向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因选手个人原因,届时未到场参加比赛者,一律不退还参赛费并按弃权处理。
(九)、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邀请赛的组委会。
(十)、艺术节期间一切活动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十二、非专业组分级大赛曲目
一级:
拖拉机来了 金蛇狂舞 紫竹调 哇哈哈 小猫钓鱼 粉刷匠 春天在哪里 外婆的澎湖湾 春光舞
二级:
倒垂帘 让我们荡起双桨 春郊试马 塔什瓦依 旱天雷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 喜洋洋 小青蛙的歌
三级:
喜讯 欢乐的新疆 快乐的纺织工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大象 菊次郎的夏天 采蘑菇的小姑娘 啊,朋友再见
四级:
霍拉舞曲 欢乐歌 大浪淘沙 双手开出幸福泉 雨打芭蕉 水乡的春天 山丹丹开花红艳艳
五级:
将军令 渔岛月夜 节日的天山 水乡掠影 映山红 春到清江 美丽的非洲 昭君怨
六级:
龙船 海岛新貌 红河的春天 欢乐的火把节 秧歌 打起锣鼓庆丰收 云雀
七级:
土家摆手舞曲 天山诗画 汨罗江随想曲 音乐会练习曲 木兰辞变奏曲 法兰塔里的吉普赛人 忆事曲 离骚
八级:
凤凰于飞 黄河颂 黄土情 苏武牧羊 丝路掠影 查尔达什舞曲 拉萨行 风暴
九级:
巫峡船歌 瑶山夜画 川江韵 觅 鸟之舞 雅鲁藏布江边 竹林涌翠 金翎思·满乡随想 帕格尼尼随想曲
十级:
引子与回旋回旋曲 林冲夜奔 落花·夜 云端 春 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 流浪者之歌 古道行 海燕 圈
注:
1、非专业组初赛必须在所报级别中选择一首乐曲演奏(版本不限),决赛演奏乐曲可以自选。
2、艺术节纪律监察电话:18258822255 13588712780 13666689635
祝选手们取得好成绩,祝大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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