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度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通知
关于做好 2017 年度浙江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及省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20 号)精神,现将 2017 年度浙江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定于 10 月 21 日上午 9:00-11:00 进行,科目为“艺术专业基础知识与实务”,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二、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致力于艺术事业,爱岗敬业;坚守艺术理想和艺术良知,坚持健康的艺术趣味,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并符合以下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方可报考。
(一)年度考核等次要求。原则上任现职以来至少有 1 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学时(学分)。
(三)符合《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规定的正常晋升学历、资历条件。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5113157。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5081。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应于 9 月 11 日至 20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作出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专用工具处理方法
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填报的信息、上传的照片、选择的报名点等是否正确,务必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请妥善留存,供考后评审时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重新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报名和打印的信息,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报名或修改的信息为准)。
报名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16 日至 20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不得离线打印或下载后修改打印),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由于整个报名和交费过程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完成,如因个人填错信息、传错照片、选错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导致参加考试、阅卷、信息联络、资格审查、成绩证明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考人员自担责任。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考试题型、方式及相关规定
试题包括客观题与主观题(考试大纲见附件 1),采取闭卷、纸笔作答形式。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携带电子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以及资料、提包等进入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以及试题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或答题卡上的有关提示,用 2B 铅笔和黑色墨水笔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负,如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在省有关部门核准或划定合格线后予以公布。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合格线以上,并遵守考试纪律,无违纪违规的,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制作完成后,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和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 3 年内有效。
六、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必须在网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资格在应试人员申报相应高级职称评审时一并进行审查,如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职称评审资格,并按职称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考试合格者方可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65 号)的评价条件和要求申报相应高级职称评审。2015、2016 年度已参加过省文化厅组织的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础知识与实务考试且成绩合格的,2017 年如再次申报不需要重新报考,原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75 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有关要求
今年是我办首次实施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 2)。要认真做好考试政策的宣传与服务工作,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规定,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令)处理;对舞弊行为的,要严格按照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 号)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
1.浙江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
2.2017 年度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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