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校考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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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讲:程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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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15年广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页数:148页
isbn:
购买价:2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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