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高考本科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专业 | 录取办法 |
音乐学(含音乐学理论、 音乐管理、音乐教育、钢 琴调律招考方向)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录音艺术(含音乐音响导 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招考 方向)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音乐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编导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 |
高考成绩计算方法: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入总结构成绩的,将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总结构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 高考文化总分 × 100 ×分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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