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高考本科招生考试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
1、各招考方向演奏或演唱初试、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2、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它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3、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whcm.edu.cn);音乐教育、钢琴调律、钢琴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招考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其它音乐表演类各招考方向(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4、使用 CD 伴奏的招考方向,考生须仔细检查 CD 质量,如因 CD 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5、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考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6、招生考试期间,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 02C、吟飞 1000E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的乐器,请自备);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考场备有爵士鼓(不得自带爵士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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