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要求
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乐理、听音、视唱,考试内容与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 | 方向 | 考 试 科 目 与 要 求 | ||
初 试 | 复 试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1.钢琴演奏1首(类型:a.练习曲;b.中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 2.声乐演唱1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民族歌曲); | 1.钢琴演奏1首(类型:a.练习曲;b.中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复试曲目及类型不得与初试重复); 2.声乐演唱1首(类型同初试,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3.视唱; 4.乐理; 5.听音; | |
音乐表演 | 钢琴 | 钢琴演奏1首(任意类型钢琴曲目) | 1.演奏自选曲目2至4首(曲目要求:a.练习曲1首;b.复调作品1首;c.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d.中外乐曲1首。)由考场老师现场决定曲目数量与篇幅; 2.现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或片段; 3.视唱; 4.乐理; 5.听音; | |
声乐 | 声乐演唱1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民族歌曲) | 1.演唱2至4首(专业类型:a.美声: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共4首;b.民声:民族歌曲共4首。)由考场老师现场决定曲目数量与篇幅; 2.视唱; 3.乐理; 4.听音; | ||
管弦乐 |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 演奏三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7组琶音;换把位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不同类型的练习曲2首 | 1.演奏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1首(不可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段; 3.视唱; 4.乐理; 5.听音; | |
低音提琴 | 演奏三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7组琶音;不同类型的练习曲2首 | 1.演奏大型乐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1首(不可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段; 3.视唱; 4.乐理; 5.听音; | ||
管乐 | 演奏二个八度以内大、小调音阶各1条及琶音(连音、吐音);不同类型的练习曲各1首。 | 1.演奏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1首(不可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段; 3.视唱; 4.乐理; 5.听音; | ||
打击乐 | 在小军鼓上演奏3种不同力度的滚奏;练习曲1首。在木琴、定音鼓上演奏1首练习曲或乐曲。 | 1.演奏小军鼓乐曲1首;木琴或定音鼓乐曲1首(不可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段; 3.视唱; 4.乐理; 5.听音; | ||
竖琴 | 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琶音;1首练习曲 | 1.演奏复调作品1首、乐曲1首(古典奏鸣曲或浪漫派时期作品,不可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段; 3.视唱; 4.乐理; 5.听音; |
注:2018年管乐不招收萨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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