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协音乐考级2019年黑龙江考区寒假考试报名简章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黑龙江考区2019年寒假考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报名简章发布如下:
一、 开设项目:
钢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爵士鼓、音乐听力。
二、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 年 10 月 22 日------12 月 7 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下午 4:00
2、报名地点: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黑龙江考区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 6-1 号·省文联 106 室(省政府右侧,九中对面)
邮编:150040 咨询电话:0451---86230808 83334566
三、 报名手续、程序:
1、认真阅读报名简章,凡办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三张同底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3、函报考生需要邮寄照片及考级费用,并在汇款单上写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专业、级别、联系电话。考级办公室收到汇款后,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四、 报名表填写要求:
1、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2、姓名一律加注汉语拼音,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要与户口一致。
3、指导教师的填写项目,不可随意填写或空项,一定要填写准确。
4、联系人姓名、电话(含区号)、通讯地址、邮编等均应清楚、详细、准确。
注:不按要求填写,出现差错责任自负。集体报名可事先来函索取报名表。
五、考生须交纳下列费用:
器乐及声乐考级费:
一级 145 元 二级 160 元 三级 170 元 四级 185 元 五级 200 元
六级 210 元 七级 225 元 八级 235 元 九级 250 元 十级 265 元
音乐听力考级费:
一级 160 元 二级 185 元 三级 210 元 四级 235 元 五级 265 元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 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 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 1 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 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 2 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 7-8 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 9-10 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 1 至9 级,调整为 1 至 10 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 级至 10 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 4 人为一组。4 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 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选择重奏的 4 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告示:新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与旧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2019 年寒假共同使用,2019 年暑假将不再使用旧教材。
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
(1)《全国电子管风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器乐演奏 (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① 1—2 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② 3—7 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③ 8—10 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b、复调自选一首;c、 乐曲自选一首
注: 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 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① 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② 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八级:视奏—C、F、G 大调,a小调。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 大调,a 小调,8 小节。十级:即兴演奏(A)—C、F、G 大调,a 小调,16 小节。
(三) 古筝
1、教材:《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冯世全,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3、考生条件:年龄在 6 岁至 16 岁(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五)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六)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赵易山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级报名考生请于 2019 年 1 月 7-8 日凭交费收据到省音协考级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确认考试时间、地点,逾期不予办理(函报考生除外)。
2、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注:本次寒假考级除哈尔滨考点外,还增设了齐齐哈尔考点和大庆考点。
望考生做好考级准备 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
黑龙江考区办公室
二○一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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