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理论: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
所谓中国音乐理论的话语权的探讨与思考,是在国际学术语境中接受、学习和反思西学的基础上展开的。因此,中国音乐理论话语体系的探讨就是立足于中国语境、知识体系、理论思考的言说。本文是以音乐人类学在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所获得的“中国经验”为基础而展开的相关思考。
“中国经验”的界定
笔者在《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与经验反思及其发展设想》中对音乐人类学在中国发展过程进行梳理的同时,首次提出了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这一概念。之后,陆续有不少音乐学者在论及相关问题时也采用了“中国经验”的提法。为促进研究的深入,加强学术的共识,有必要在音乐研究中,尤其是在音乐人类学范畴内的探索,对“中国经验”概念进行学理上的界定。“中国经验”需要进行以下一些学理性思考。
一是学科意义上的“中国经验”。音乐人类学(或称民族音乐学)是Ethnomusicology这个西来学科的译名,当这个英语术语进入中国之后,必然涉及中文学术语境的理解和认知的问题。因此,“中国经验”也必将思考中国语境中的Ethnomusicology的学术称谓的翻译与理解,以及学科概念的重新建构。虽然似乎只是译名问题,但其涉及与中国既有的丰富而深厚的音乐学术传统,即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在研究对象、方法的交集与重叠,以及差异性关系。因此,译名对于在中国语境中的学科认知的重构具有重要的“中国经验”的意义。
二是研究视角、领域和范畴的“中国经验”。一方面,尽管音乐人类学作为一个舶来学科,其在中国语境中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无疑是“家门口的研究”。然而,作为研究视角并非必须局限于中国本土,中国学者的海外研究,例如罗艺峰的马来音乐文化研究、汤亚汀的欧洲犹太音乐研究,以及笔者的《街头音乐: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缩影》等都是中国学者域外研究的“中国经验”的成果。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音乐学术发展中,明显呈现出“历史意识”上升的学理建构,研究朝着历史材料、历史维度,更重要的是历史意识的方向探索,诸如仪式音乐田野开始重视历史材料的参照,特别是传统音乐研究中,与历史“接通”的思维越来越得到学界的认同。再者,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城市音乐各类事项也得到空前的发展,“中国经验”的城市音乐研究已经可以不谦虚地说,不仅与国际学界同步,甚至走在了前列。与西方“后殖民意识”的“他者”学术立场不同,“中国经验”的城市音乐研究立足于笔者提出的“近我经验”和“近我反思”的学理方式与实践体现了“中国经验”的价值和意义。
三是研究范式的“中国经验”。学术研究发展的推动力来自于研究范式的新尝试,通过改变或突破来倡导新的维度和纬度的探索。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研究范式体现在音乐人类学的史学化视角与音乐史学研究的人类学化思考。已经有很多范例反映了这样一种学术趋势,它不仅拆离了以往学界学科的藩篱,学科交叉的相互学习和借鉴拓宽了学术的视野,而且更是推进学术研究往纵深发展,增加了维度,也就帮助我们走向了深度。
“中国经验”的实践成果
依据上述对于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的思考或界定,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不少很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体现了“中国经验”的意义。以下列举一些代表性的研究实例。
第一类为个体学者的范例。例如,杜亚雄的系列“中匈民歌研究”、王耀华的系列“琉球中国音乐比较研究”、伍国栋的“江南丝竹研究”,以及袁静芳的“乐种学研究”等。
第二类为群体性学者范例。许多文论借鉴有关文化人类学的思想进行理论探讨或结合当地民族音乐实际进行研究,诸如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文论和著作有:乔建中、杜亚雄、苗晶、王耀华等参与的“音乐文化地理学”和“中国传统音乐色彩区”,以及薛艺兵、张振涛等从事的“冀中笙管乐研究”等。
第三类为团队性作业范例。项阳所从事的“乐户研究”成为了该领域的典范之作,从其专著《山西乐户研究》问世至今,他的团队成果已多达20余种。这不仅体现了对于某一专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更是反映学界在研究内容和范畴上对于区域社会音乐文化研究的重视。更重要的是,项阳以此提出了重要的学理概念“接通的意义”,提倡音乐史学与传统音乐相结合的“历史的民族音乐学”方法论的实践意义。
第四类为基地化的学术研究范例。由首任中心主任曹本冶及现任主任萧梅主持的“中国传统仪式音乐研究中心”及其学术理念和成果走在了同领域的国际学术界的前沿,成为值得总结的“中国经验”。同时,由笔者主持的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也是一个典型的基地化学术研究的“中国经验”范例。它体现了学术机构与学科建设的计划和机制在学术推进和学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经验”的结构性思考
笔者主持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及城市音乐研究十余年来的工作可以简要地体现为:领域规范、地域文化、学理立场、学术范式、研究模式五个层面的有机性和结构性思考。
第一,领域规范:城市音乐的界定及其范畴。笔者在学界首次对“城市音乐”进行了定义,即“城市音乐”应该是音乐存在的一种文化空间范围,而不是具体音乐体裁或品种;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研究规范:音乐城市研究与城市音乐研究、城市音乐研究的内容和范畴、城市音乐人类学“田野工作”的方法等。诸如,城市音乐田野的7个空间:国际、开放、流动、历史、虚拟、近我、复合的空间。
第二,地域文化:上海城市及音乐上海学。以上海为例,这个集现代国际大都市、吴越传统的集散地、曾经的政治经济中心、殖民租界文化遗址的多元色彩的音乐历史文化富矿,笔者经过十余年的工作,策划、组织和指导了60余项上海城市音乐研究成果,涉及了传统音乐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变迁、音乐媒体与大众音乐研究、音乐产业与消费研究、音乐教育与传播方式及其作用研究、音乐场所的社会功能、城市“飞地”音乐现象研究、地方传统城市化中的社会性别研究,以及社会学与亚文化类角度的研究等领域。笔者撰写的《“音乐上海学”建构的理论、方法及其意义》一文颇受学界关注。
第三,学理立场:相对于“他者”,提出了“近我经验”和“近我反思”的思考。在城市音乐研究的理论方面,相对于西方人类学的核心视角“他者”,笔者提出立足“我者”立场,对于近在咫尺的“身边田野”中的“我者”文化的认知,理应成为音乐人类学的“城市田野”重心。
第四,学术范式:历史音乐人类学及其音乐历史田野。笔者认为,受人类学和历史学新近学科理论发展的影响和启示,结合本人近年来进行的一些研究案例,提出对于音乐历史研究跨界结合的学理方法和研究范式上的尝试,期待对于既有音乐历史学的研究范式上的突破。
第五,研究模式:音乐人事及其文化研究。经过多年的思考和实践,笔者建构了“音乐人事与文化”研究模式,其意义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发现以往各自模式的理论建构和实践运用所具有的差异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该模式中关注特殊性的研究,来探讨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试图寻找和解决音乐所涉及的“人事与文化”关系中的“有机性”和“必然性”问题。更重要的是,提出更适用于研究中国音乐文化现实的理论模式,为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反思与总结作些尝试。
以上的几个层面具有结构性、相互关联和有机性。笔者及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这些年的工作可以总结为:聚焦城市音乐研究,立足上海、扎根中国、放眼世界的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的探索与思考。
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国际社会及中国的城市化高速发展,音乐人类学的城市音乐研究不仅将被广为关注,并且将大有可为。特别是对于中国音乐学界及中国研究者而言,这一领域的发展不仅早已经与国际学界接轨并行,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而且我们已经作出了很多具有学科建设性意义的理论思考和研究实践的努力。我们应该相信,富有“中国经验”的城市音乐人类学研究将对这一新的学术领域作出更多积极的贡献。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