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新生应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院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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