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吉林省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及要求
1.音乐学专业:分声乐主项和器乐主项,考生任选一项。
(1)声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20分);器乐(80分)。
(2)器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器乐(120分);声乐(80分)。
选择声乐主项的考生:声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器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选择器乐主项的考生: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声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声乐器。
视唱、练耳两科分数之和低于50分者不发专业合格证。声乐主项和器乐主项统一排队。
2.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考生任选一项。
(1)声乐方向: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60分)。
(2)器乐方向: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器乐(160分)。
声乐或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器乐方向考生所使用乐器仅限于以下12种: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长号、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和伽倻琴。
视唱、练耳两科分数之和低于50分者不发专业合格证。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分别排队。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