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舞蹈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原则
专 业 | 拟招计划 | 招生省份 | 考试形式 | 计划形式 | 录取原则 |
舞蹈学 (公费师范生) | 35 人 | 甘肃、青海、宁夏、河南、贵州、广西、安徽、四川、湖南、云南、内蒙古 | 只 需参加省级 招办组织的统(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 文 化 课 成绩 达 到 生 源所在省 份 招 生 办公 室 划 定 的艺 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专业 课 统( 联) 考 成绩 由 高到 低择优 录取(专 业课成 绩相 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舞蹈学 (非师范) | 15 人 | 陕西、重庆、河北、山西 | 只 需参加省级 招办组织的统(联)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 文 化 课 成绩 达 到 生 源所在省 份 招 生 办公 室 划 定 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专业 课 统( 联) 考 成绩 由 高到低择优 录取(专 业课成 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0-8 人 | 海南 | 参 加我校组织 的专业课考试 | 编制分省 计划 | 高考 文 化 课 成绩 达 到 海 南 省招生 办 公 室 划定 的 艺 术 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我校专业课 考 试 成 绩由 高 到 低 择优录取(专 业课成 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
0-12 人 | 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湖北、新疆 | 参 加我校组织 的专业课考试 | 全国计划 (不编制 分省计 划) | 高考 文 化 课 成绩 达 到 生 源所在省 份 招 生 办公 室 划 定 的艺 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我校 专 业 课 考试 成 绩 由 高到低择优 录取(专 业课成 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1.舞蹈学(公费师范生)专业实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
2.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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