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音乐教育专业钢琴特长招考方向考试要求及内容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教育-钢琴特长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或其他综合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及较高的文化素质。考生须按考试科目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钢琴 | 钢琴练习曲 1 首(车尔尼 740 或以上程度) |
声乐 | 声乐作品 1 首 | |
二试 | 钢琴 | 钢琴作品 2 首(合计演奏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1.奏鸣曲快板乐章 1 首(不演奏再现部) 2.乐曲 1 首 |
声乐及综合 技能 | 1.声乐作品 1 首 2.综合技能(包括:其他乐器演奏技能、语言技能、形体技能等)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视识 | 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钢琴特长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钢琴特长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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