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三好校区音乐学系、作曲系报考提交作品说明
2018年报考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音乐学系、作曲系提交作品说明
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作品须有封面页,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报考院系和专业,封面页和作品内容中均不得体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2.所有电子作品须在U盘上粘贴作品名称,装入信封中,信封封皮注明作品名称、报考院系和专业,不得体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3.作品提交时间:所报考专业面试当天考生自行携带。
报考校区 | 报考院系 | 专业(招考方向) | 提交作品说明 |
三好校区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理论(学制五年) | 1篇约2000字的音乐论文(一式七份)。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学制五年) | 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带钢琴伴奏)及钢琴作品各一首(乐谱形式,一式七份)。 | |
录音艺术 | 本人近期创作的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一定曲式规模的MIDI音乐作品一首(乐曲风格不限,须U盘拷贝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音响一份)或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电子音乐作品一首(须体现声音原型、变形、宏观结构等基本创作技巧,时间长度不少于3分钟,须U盘拷贝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音响一份)。 | ||
乐队指挥 | 印刷版(复印件)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音响资料(U盘拷贝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七份)。 | ||
合唱指挥 | 初试考试曲目乐谱或总谱(一式七份),乐队曲目须另提交双钢琴缩谱(一式七份),所有乐谱必须是清晰、准确的出版或打印乐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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