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及管理办法
录取及管理办法
1、东南大学根据学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及考生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候选人公示名单。
2、认定标准及录取政策:
(1)优秀:各招生类别中艺术专项测试成绩前2人认定为优秀等级。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一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2)合格:各招生项目中根据计划公示人数按照艺术专项测试成绩顺次确定。高考成绩达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一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3)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认定等级。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相同者,学科基础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计划公示人数,则取消剩余计划。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生源地为浙江的考生合格等级要求为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上海考生要求为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且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理科物理或文科历史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2B级或以上等级。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4、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5、与东南大学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相应批次中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6、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7、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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