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8年统考全日制硕士招生考试入复试方案
特别说明:
1. 本年度教育部下达的统考全日制招生计划为 240 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为 4 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为 4 人,“单考计划”为 1 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2 人。
2.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试实际过线情况及专业需求,学院招生委员会经审慎讨论,对“2018 年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下称“2018 年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二版)”,简称“《分配方案》(第二版)”,并制定了此入复试方案。
3. 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将于近日网上通知。
4. 请各位入复试的考生根据拟录取办法
(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1712/t20171208_46518.html)及自己的初试成绩决定是否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我院不接收调剂。
作曲系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方向的考生,
英语成绩不低于 60 分);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
(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
翻译、律学、戏曲作曲,各方向业务课一均为主科笔试,不低于 120 分。
(2)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业务课一即中西音
乐史,不低于 54 分。
4. 业务课二即技术(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35 分;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其中:
(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方向“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16 人,原定约按 1:1.3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即 21 人(含四舍五入)。但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仅 17 人,故此 17 人进入复试。
(2)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8 人,原定约按 1:2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即 16 人,但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仅 13 人,故此13 人进入复试。
(3)音乐录音艺术方向“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3 人,原定约按 1:3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即 9 人,但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仅 5 人,故此 5 人进入复试。
音乐学系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音乐文献翻译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
于 60 分);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 54 分;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 12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不低于 335 分;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其中:
(1)音乐学各方向“拟分配剩余名额”为 22 人,原定约按 1:1.5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即 33 人。但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仅 28 人,故此 28 人进入复试。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初试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
(3)音乐治疗学方向,初试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
音乐教育学院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35 分;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并参照“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各表演专业方向
(含总谱读法方向)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 54 分;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 54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35 分;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并参照“分配方案(第二版)”的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 36 分;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4. 业务课二即综合Ⅱ(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 335 分。
6.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方可进入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
1、初试总分不低于 245 分。
2、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音乐艺术管理、视唱练耳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须不低于 105 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专项计划)
1、初试总分不低于 300 分。
2、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作曲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须不低于105 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专项计划)
初试总分不低于 24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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