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展演(展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我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健康发展,突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社会效益,通过展演、展览等方法为广大考生提供艺术学习成果交流的平台,丰富我省艺术考级活动管理手段,推进全省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繁荣发展,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展演(展览)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文化厅
(二)承办单位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1.镇江市文化馆
2.镇江市丹徒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3.镇江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
(四)组委会
第二届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展演(展览)活动设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马宁 江苏省文化厅 巡视员
组委会副主任:
李明珍 江苏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 处长
张人健 江苏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 副调研员
周文娟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党委书记、局长
贺丽娟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和保障组。
1.办公室:负责展演方案制定以及展演活动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主 任:
张人健(兼)、周文娟(兼)
副主任:
李 革(江苏省文化厅科教与产业处副调研员)
周连锁(镇江市文广新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王继富(镇江市丹徒区文广体局局长)
2.专家组:成员由我省知名艺术表演和艺术教育专家组成。负责选拔各市推荐参加展演、展览的作品,确定最终参演、展览名单。
3.保障组:负责展演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及后勤服务等综合协调工作。
组 长:
周连锁(兼)
副组长:
陈潜志 镇江市文广新局文产处处长
徐小刚 镇江市丹徒区文广体局党组成员 主任科员
成 员:
朱和林 镇江市丹徒区文广体局科长
陈建军 镇江市丹徒区文广体局科长
张孝才 镇江市丹徒区文化馆馆长
缪 众 镇江市文广新局文产处科员
三、展演(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0日-21日;地点:镇江市丹徒区文化艺术中心。
四、展演(展览)内容、要求
1.展演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朗诵。
(1) 声乐节目
独唱: 演唱歌曲1首,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演唱歌曲1首,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设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演唱歌曲1首,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设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演唱要求:a、声音流畅,音准、节奏良好,吐字准确清晰。b、对演唱作品的感情、风格有较为准确和完整的把握与体现,做到声情并茂。
(2) 器乐节目
独奏: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演奏要求:a、能较为完整地演奏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音乐要求。音准、音色、节奏准确。b、演奏乐谱准确。对作品的诠释准确,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c、较为熟练地掌握所选乐器的演奏方法,姿势正确,动作自如。
(3)舞蹈节目
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人数不超过1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种不限,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爵士舞、街舞、国标舞等形式均可。
作品要求:a、思想健康向上,题材形式多样。b、构思新颖独特,富于时代气息。
(4)朗诵(吟唱)节目
作品不限,朗诵时间在5分钟以内。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设伴舞。
朗诵要求:a、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b、语言表达要求脱稿,普通话标准、流畅,肢体语汇丰富。c、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
2.展览项目:美术书法作品。
类别:素描、色彩、儿童画、国画、版画、漫画、卡通画、线描、软笔书法、硬笔书法。
基本要求:(1)作品主题鲜明而富有创意,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和材料。(2)作品构图布局合理,美观,丰满,画面干净整洁。(3)作品造型及形象生动,技法熟练,透视准确,线条流畅且富有特点。(4)色彩搭配协调、明快、美观,色调和谐统一。(5)绘画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54X950px(4开),根据级别也可选8开或16开。国画及毛笔书法作品用纸不大于4尺整张,硬笔用纸为16开。(6)作品背面必须写明以下信息: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指导老师姓名及推荐选送的市局。
五、参演(参展)选手、节目(作品)产生办法
(一)由各艺术考级机构在2017-2018年度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考生中择优推荐。
(二)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初选并按规定的数目(每市参演节目不分专业限报8个,参展作品限报10个)报送省展演组委会。
六、展演活动分阶段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
8月10日前,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本市艺术考级展演节目初选工作。
(二)第二阶段
8月30日前,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规定向组委会报送选手名单和参演节目DVD、美术书法作品。
(三)第三阶段
9月15日前,专家组完成对参演节目、参展作品的选拔工作;组委会向社会公布展演节目、参展作品名单。
(四)第四阶段
节目展演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地点、时间参见“五、展演(展览)时间、地点”)。
展演(展览)活动第一、二阶段工作由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第三、四阶段由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七、有关事项
(一)参演选手需自备演出服装、伴奏、乐器(钢琴除外)、道具等用品。
(二)参演(参展)者要保证本人身份和作品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演(参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所有美术书法类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和其他费用。参加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各市代表队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荣誉和奖项设置
入选第二届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展演(展览)活动的选手均获证书,选手指导老师获荣誉证书,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市文广新局颁发优秀组织奖。
九、联系方式
(一)展演(展览)咨询联系人:缪众;电话:0511-84400369;邮箱:105824392@qq.com。
(二)报名材料寄送联系人:梁艳;电话:0511-84400836;邮箱:3062755093@qq.com;地址:镇江市解放路17号图书馆借阅处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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