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 40%加上专业统考成绩的 60%之和再乘以 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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