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硕士(音乐领域)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硕士专业介绍
(135101 音乐领域)
一、学科专业介绍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于1994年建立的艺术系,于2008年成立音乐学院。2000年招收本科生,2013年学科教学(音乐)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8年获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与权。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7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27人。
秉承着“素养深厚,治学严谨,学贯中西,兼容并蓄”的优良传统,经历了24年的办学积淀,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走过了创建、探索、发展、壮大至较为成熟的历程,在人才培养、科研创作和海南省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很好的办学成效。音乐学是省级特色专业,现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我院教育体系完备,教学经验丰富,是海南省高层次优秀艺术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基地。拥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高,音乐理论精湛,学历、学缘、年龄、职称结构比较合理的教学团队。音乐学院在进行艺术教育、培养人才的同时,积极从事艺术实践活动,连续十年获批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艺术进校园项目。师生每年均参加多项国内外音乐赛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由我院教师导演或参与创作的音乐作品及文艺演出丰富了海南省的文化演艺事业,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
本专业现有教授13人,副教授16人,讲师5人。其中硕导13人,博士(后)7人。硕士27人。全国“德艺双馨”艺术家1人,教育部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3人,省“515工程”人才2人。担任海南省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副主席2人,省级专业学会理事以上26人。近五年来我院教师科研成果显著,发表学术论文263篇,省部级项目多项,专著、教材46部,艺术作品获奖122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9项,省级以上奖项103项。专业教师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展演活动,硕果累累。培养学生先后获国际、国内奖项 48项。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二、研究方向介绍
我院秉承扎根海南区域特色艺术文化土壤,建构“大艺术”教育平台的宗旨,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专业应用型人才。
艺术硕士(音乐领域)下设声乐、钢琴、器乐、合唱指挥四个培养方向:
1. 声乐 本方向培养声乐艺术表演、声乐专业教学的复合型人才。应能准确掌握不同唱法的正确概念,能够适应不同语言歌词演唱的需要;同时,能胜任独唱、重唱、合唱等各种声乐表演形式。其中海南黎族民歌教学,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凸显了民族特色。
2. 钢琴 本方向培养钢琴艺术表演、钢琴专业教学的复合型人才。应具有较高的音乐表演技巧,较好的读谱和视奏能力、熟悉一定数量的经典作品,能够区分不同时期不同作曲家的音乐风格,具备独立诠释不同风格作品包括新作品的能力。
3.器乐 本方向培养器乐艺术表演、器乐专业教学的复合型人才。应能够胜任独奏、重奏、合奏及伴等各种表演形式。其中海南民间乐器(哩咧、木叶、鼻箫)的教学,将民间乐器的制作、演奏进行了很好的推广弘扬。独具地域特色
4.合唱指挥 本方向培养合唱与指挥艺术表演、合唱与指挥专业教学的复合型人才。能够驾驭不同风格的合唱作品、并胜任不同类型合唱团体的排练、演出、比赛。
三、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专业特点、注重创作表演技能的提高并兼顾艺术理论及内在素质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包括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唱指挥、作曲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音乐创作与表演等技能,能够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
身心健康。
5.就业方向: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文化部门、音乐专业机构、文化管理、音乐录音工程、新闻出版、音乐教育等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
本单位招生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电话:赵老师0898-65813072
办公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逸夫艺术楼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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