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与要求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个人自荐或学校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注: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专业招考方向,不可兼报,且报考“三位一体”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我院 2019 年其他非“三位一体”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及招考方向。)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3 月 12 日 10:00 开始,截止到 2019 年 3 月 18 日 15:00,考生登录浙江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zs.zjcm.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1. 书面材料内容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浙江音乐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并附个人简历。
(2)中职学校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填写我院指定的就读期间九门科目前五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浙江省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复印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2. 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均采用 A4 纸大小,以《浙江音乐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为封面装订,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 EMS 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学院只接受 EMS 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投递)。
书面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第十四条 初审
对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的考生,我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信息、成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于 2019 年 3 月 24 日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公布。
第十五条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登录浙江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zs.zjcm.edu.cn 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网上
打印准考证。
1.网上缴费时间:2019 年 3 月 24 日—25 日缴费标准: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考试费统一按照 160 元/
人次的标准收取。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 年 3 月 27 日—28 日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我院有权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2.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书面申请材料递交、网上缴费等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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