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值计算办法
综合素质测试分值计算办法
(一)舞蹈表演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作品表演成绩 40%+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成绩 40%+舞蹈即兴成绩 20%
(二)表演
1.戏曲表演(越剧演员)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唱腔成绩 25%+基本功成绩 20%+剧目片段表演成绩 45%+命题即兴小品表演成绩10%
2.戏曲器乐演奏(越剧音乐伴奏)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乐器演奏成绩 50%+越剧唱腔作品演奏与视奏成绩 20%+视唱练耳成绩 15%+基本乐理成绩 15%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得入围。
第二十条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和成绩查询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 1:2.5 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入围考生名单于 2019 年 4 月中旬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 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院官网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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