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招生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要求
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下载填写《浙江音乐学院 2019 年港澳台地区学生报考 申请表》(附 件 1),请 于 2 月 19 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院招生办。
电子邮箱:zs@zjcm.edu.cn
传真:0571-89808086
申请表发送成功后,请务必于 2 月 20 日-2 月 22 日 9:00—16:00 拨打0571-89808080 进行电话确认。
2.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 019 年 3 月 1 日 9: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浙江省杭 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音 乐学院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音乐学院 2019 年港澳台地区学生 报考申请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①港澳地区考生须出具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②台湾地区考生须出具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 行证》。以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入学的考生,同时提供均标级以上的学测成绩复 印件(原件备查)。
(3)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人免冠一寸照片 4 张。
注:考生本人必须参加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
3.缴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标准执行,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人民币 180 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
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4.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 日——3 月 4 日
考试地点:浙 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 音乐学院 注:
⑴考生凭现场确认领取的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专业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⑵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⑶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 2B 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⑷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详情参阅下文中各专业考试规定。
⑸参加专业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⑹考生须按照我院专业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⑺考生不得缺考任何一项考试内容,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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