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内容及要求
特别提示: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复试一律要求背谱演奏(唱),且不得使用伴奏带。
一、钢琴
(提交视频) |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 选自肖邦 op.10,op.25 练习曲一首(op.10 第 三、第六首;op.25 第二、第七首除外); 2. 选自巴赫平均律中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需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作品); 4. 自选乐曲一首(除肖邦练习曲、巴赫平均律、古典奏鸣曲外均可)。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 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 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二、手风琴
(提交视频) |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高级水平练习曲一首; 2.复调乐曲一首; 3.外国大型乐曲一首; 4.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 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 除了大型乐曲协奏曲可用 钢琴协奏,其余作品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 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 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 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手风琴及正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钢琴协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三、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练习曲一首(须选自《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八级(含)以上曲目); 2.复调作品一首(须选自《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八级(含)以上曲目); 3.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4.外国大型作品一首。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 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双排键电子琴可自备或由 我校提 供(我 校提供 用琴 型号为:雅马哈 ELS-01C); 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 |
四、小提琴 中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小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个乐章; 3. 自选中外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通常为第一或末乐章)或中外技巧性乐曲一首。 中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中提琴改编版任选一个乐章; 3. 自选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通常为第一乐章)或中外技巧性乐章一首。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小(中)提琴及演奏者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五、大提琴 低音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大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大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乐章; 3. 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自选乐曲一首(例如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等)。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大(低音)提琴及演奏者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六、管乐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 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组; 2. 演奏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 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七、竖琴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自选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组; 2.一首练习曲; 3.自选乐曲一首(选自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作品);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 器可 自 备 或 由我 校 提 供。须为独奏,不得带伴 奏。 |
八、打击乐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自选马林巴和小军鼓曲目各一首。 | 1.考生自选马林巴和小军 鼓各一首与初试不同曲目 演奏(按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 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不得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不得伴奏;我校提供马林 巴、小军鼓及定音鼓,如 需其他乐器请自备。 |
九、声乐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
考试内容 | 以下 A、B 任选一组,每组二首 A:美声唱法:1.一首中外艺术歌曲; 2.西洋歌剧咏叹调一首(原文、原调 演唱)。 B:民族唱法:1.自选中国民歌或创作歌曲一首; 2.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原调演唱)。 | 1.评 委指 定 或考 生自 选初 试曲 目 演唱 (按 85%计入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唱, 仅限钢琴伴奏或清唱;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 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使用扩音设备,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演唱时须面对镜头,画面须包含考生全身(从头到脚完整正面角度);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钢琴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仅限钢琴伴奏或清唱, 伴奏者自备(仅限 1 人 伴奏)。 |
十、二胡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 传统二胡独奏曲一首(具有地方风格的二胡独奏曲,或者刘天华先生创作的二胡独奏曲均可); 2. 现代二胡独奏曲一首(当代作曲家创作的二胡独奏 曲或 者 由小 提琴 曲目 移植 的 二胡 独奏 曲均可)。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十一、笛子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自选梆笛、曲笛曲目各一首(传统、现代曲目不限)。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十二、琵琶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自选刘德海《每日必弹》练习曲一首; 2.自选琵琶文曲武曲或现当代琵琶名曲二首。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十三、扬琴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自选一首练习曲; 2.近现代中国扬琴作品一首。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十四、古筝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古筝双手练习曲一首; 2.传统古筝乐曲一首; 3.1980 年后创作的古筝乐曲一首。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十五、埙(含陶笛)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古典风格传统埙曲一首; 2、1980 年后创作或移植陶笛乐曲一首。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说明:埙是陶土类闭管乐器的总称,陶笛是埙的主要发展形态属于埙类乐器(原为哨埙或哨
口埙),因陶笛名称在两岸交流中大量使用约定俗成而被广泛采纳。
十六、笙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自选传统笙、加键笙曲目各一首(传统、现代曲目不限)。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十七、唢呐
初试 (提交视频) |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自选两首不同调性的唢呐独奏曲(传统.近现代曲目不限)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 试曲目演奏(按 85%计入 总分); 2.乐理、听写笔试(按 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并按要求上传至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同时存入 U 盘按时寄送我校;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盘存文件名仅限出现考生考试方向;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同一曲(节)目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考生寄送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乐器自备; 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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