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54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 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450 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
(3)单科合格线: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科目须达到 110 分及以上。报考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外语、语文科目均须达到 100 分及以上,且自主测试科目成绩须达到 110 分及以上。
(4)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在自主测试成绩达到 110分的基础上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依次参考自主测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预录取;表演(戏剧影视)专业依次参考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预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50%确定,并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自主测试、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50%确定,并在自主测试成绩达到 110 分的基础上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自主测试、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
预录取考生须于 3 月 21 日至 3 月 22 日(上海市华山路 630 号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5)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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