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外省音乐类专业校考招生考试内容
音乐学院音乐类专业(校考):
1.考试程序:①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专业实行全程录像,回校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录像评分(分值为100);②其他专业在外省考点进行现场评分(分值占比为30%)并录像,回校后再根据现场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8进行录像评分(分值占比为70%)。
2.考试内容:
音乐学(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
音乐表演(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
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100):(面试、录像)即兴主持、朗诵;
表演(戏剧影视方向)(总分100):(录像)朗诵、才艺展示(限歌舞类)、即兴表演;
舞蹈学(总分100):(录像)基本功测试、成品舞蹈(不超过3分钟);
特别提醒:舞蹈学专业身高是重要的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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