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19年外省市艺术类校考考试时间、地点
校考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地点 | 备注 |
音乐学 | 初试: 科目一:音乐史论基础(包括中国音乐史基础、西方音乐史基础、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基础三个部分) 科目二:基本乐理 复试: 科目一: 面试 1.现场提交本人论述音乐的文章1-2 篇,并回答相关问题; 2.乐器演奏。 科目二:听音乐写评述 科目三: 视唱练耳A | 初试时间: 3 月1日 复试时间: 3 月 2-3日 初试、复试 地点: 上大路99号 | 1. 参考书目: (1)音乐史论基础: 《中国民间音乐概论》,周青青,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传统音乐学导论》,黄允箴、王璨、郭树荟,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中国音乐简史》,陈应时、陈聆群,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古代音乐史简明教程》,赵维平,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二次修订版),汪毓和,人民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简编》,沈旋等,上海音乐出版社; 《西方音乐史导学》,沈旋、梁晴、王丹丹,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基本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李重光,人民音乐出版社; 《基本乐理教程》,童忠良,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艺术教育大系音乐卷》,童忠良,上海音乐出版社。 2.现场考生所提交的本人论述音乐文章中不得出现姓名等个人信息。 3.视唱练耳 A 考试内容:视唱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之内,需用固定调唱名法;听音范围为单音、音程与和弦辨析、听写节奏与旋律。 4.除钢琴、贝斯、定音鼓、马林巴外,其余考试所需乐器由考生自备。 5.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 6.根据初试成绩的综合情况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 |
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地点 | 备注 |
音乐表演 | 选考内容:管乐(双簧管、长 笛、萨克斯、单簧管等) 初试:管乐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组, 用连音及吐音(断音)两种方 法演奏; 2.练习曲一首; 3.协奏曲一个乐章,或者相当 难度的大型乐曲一首; 4.视奏乐队片段。 复试: 科目一:视唱练耳 B 科目二:乐理 选考内容:打击乐 初试:打击乐演奏 1.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2.另外准备乐曲二首(评委抽 一首); 3.视奏乐队片段。 复试: 科目一:视唱练耳 B 科目二:乐理 选考内容:弦乐(小提琴、中 提琴、大提琴等) 初试:弦乐演奏 1.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 2.练习曲一首(自选); 3.协奏曲一个乐章,或者相当 难度的大型乐曲一首; 4.视奏乐队片段。 复试: 科目一:视唱练耳 A 科目二:乐理 选考内容:民乐(琵琶、二胡、 笛子、古筝、中阮等) 初试:民乐演奏 1.练习曲一首(古筝可以用乐 曲困难片段替代); 2.独奏作品二首(不超过十分 钟); 3.五线谱视奏(现场抽乐谱片 段)。 复试: 科目一:视唱练耳 B 科目二:乐理 选考内容:钢琴 初试:钢琴演奏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 古典 奏鸣曲 的一 个快 板乐 章; 3.中型乐曲一首; 4.视奏钢琴作品一首。 复试: 科目一:视唱练耳 A 科目二:乐理 选考内容:声乐 初试:声乐演唱 1.准备 3 首曲目; 2.自选 1 首,评委抽选 1 首(不 得与自选曲目相同) 复试: 科目一:视唱练耳 B 科目二:乐理 | 初试时间: 3 月 1-2 日 复试时间: 3 月 3 日 初试、复试 地点: 上 大 路 99 号 | 1. 参考书目: 乐理:《基本乐理简明教程》,李重光,人民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视唱练耳 A:视唱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之内,需用固定调唱名法;听音范围为单音、音程与和弦辨析、听写节奏与旋律; 视唱练耳 B:视唱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之内,固定调唱名法或首调均可;听音范围为单音、音程与和弦辨析、听写节奏与旋律。 3.除钢琴、贝斯、定音鼓、马林巴外,其余考试所需乐器由考生自备。 4.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 5.声乐演唱中考生可自带伴奏,也可由校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考生需提交钢琴伴奏谱(五线谱),并按谱面原调演唱。如提供的伴奏谱不符合要 求,考生须清唱。 6.根据初试成绩的综合情况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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