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郑秋枫获“终身成就音乐艺术家”荣誉称号
喜报
2019年10月28日晚,由中国文联、中国音协主办,成都市人民政府承办的“放歌十月.盛世金钟”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颁奖典礼暨闭幕音乐会在成都城市音乐厅举行。
在颁奖典礼暨闭幕音乐会上,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为郑秋枫、曹鹏两位音乐艺术家颁发了中国文联、中国音协授予的“终身成就音乐艺术家”荣誉证书。
“终身成就音乐艺术家”郑秋枫(左)、曹鹏(右)
郑秋枫,我国著名作曲家,曾担任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主席、中国原创音乐家协主席,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国委员、第1—3届国家文艺职称评委、第1—6届“金钟奖”评委等职务,获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2010年获“广东文艺终身成就奖”。
郑秋枫于1931年5月13日在辽宁丹东出生,1947年在丹东省文工团参加革命工作,并于次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随军南下。1950年在中南部队艺术学院学习。毕业后,于1953年被分配至广州军区战士歌舞团工作至退休,期间曾于1962年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进修,在战士歌舞团任职期间历任首席提琴、乐队指挥、创作家主任、副团委、艺术指导、总艺术指导、团委等职务。
郑秋枫以创作出众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著称。1959年,舞剧《五朵红云》被评为中央文化部“建国十周年献礼优秀作品”(包括音乐);1977年全军第四届文艺会谈中,其创作的《石头岛上唱新歌》等三首作品获“优秀作品奖”;1981年,《我爱你,中国》获中央文化部“全国优秀作品一等奖”,后陆续获广东省鲁迅文艺奖、二十世纪“华人音乐经典作品”奖、第五届电影节“金鹿杯”奖,并被评为中国电影音乐“百年观众最喜爱的十首作品”;1983年,《可爱的蓝精灵》获“全国少年儿童歌征集”优秀奖;1983年,《天上的太阳、你早》获“全国小百灵征歌作品”奖,并于1987年被纳入小学音乐教科书;1984年,创作的《我爱水乡美》获“全国农村征歌作品”奖;1985年,舞蹈音乐《女兵》获“全国舞蹈比赛音乐作品”奖,并获当年广东省鲁迅文艺奖;1986年,《女兵进行曲》获“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艺大奖”。1987年,《中华之光》被选为“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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